关于印发《莱芜市第三期莱芜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莱教师字〔2017〕9号
莱芜市教育局 莱芜市财政局
关于印发《莱芜市第三期莱芜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区教育局、财政局,高新区、雪野旅游区、经济开发区、农高区社会事务管理局,泰钢工业园,市直各学校(幼儿园):
为做好莱芜市第三期莱芜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评选工作,现将《莱芜市第三期莱芜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莱芜市教育局 莱芜市财政局
莱芜市第三期莱芜名师建设工程人选
实施方案
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,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,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,深入实施素质教育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依据山东省教育厅、山东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,制定《莱芜市第三期莱芜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实施方案》(2017——2020年)。
一、建设目标
(一)造就一支师德高尚、素质优良、理念先进、视野开阔,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突出的学者型、专家型教师队伍,推进基础教育质量提升。
(二)推动市、区级名师建设工程深入实施,形成以莱芜名师为龙头的骨干教师队伍,带动全市中小学(含幼儿园,下同)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。
二、遴选标准
面向全市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,遴选30名莱芜名师建设工程人选(以下简称工程人选)。其中,小学教师10名,初中教师10名,普通高中教师6名,幼儿园教师2名,中职教师2名,进行重点培养,培养周期为3年(2017年下半年至2020年下半年),培养周期结束,经考核合格后,确定为第三期“莱芜名师”。遴选标准:
(一)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、幼儿园一线教师,在学校管理岗位上(非正校级)兼职的教师周课时量必须达到10节以上。
(二)年龄在45岁以下(1972年6月30日后出生),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非幼儿园参评人员须具有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。
(三)热爱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、关爱学生;有敬业奉献、团结合作、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。
(四)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思想、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,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;对所教学科有系统、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,教学业绩突出。
(五)近5年内(2012年1月1日后),获得过市级教学能手或市级以上优质课一等奖,或承担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,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,本人科研成果对全市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的推动作用;或发表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,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(不含教案、试题、论文集等)。
(六)帮助和带动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、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,发挥示范带头作用,作出突出贡献。
(七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:
1、有自己独创的教育教学方法,并在市内外产生广泛影响;
2、获得过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教学成果奖或教科研成果奖;
3、在市内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,教育教学成果在市内外产生广泛影响的特级教师;
4、在市内有较高声望,在教育界有一定影响,受过表彰的市级优秀教师、省级优秀教师、国家级优秀教师。
三、遴选办法和程序
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根据遴选标准,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申报、推荐和评审。义务教育段推荐和评选适当向乡村(不包括镇所在地)教师倾斜,各区推荐名额乡村教师须占一定比例。
1、各区教育局,高新区、雪野旅游区、经济开发区、农高区和泰钢工业园教育办公室,市直各学校根据遴选条件,进行宣传、组织申报,并组织专家根据条件进行遴选,按照市教育局确定的推荐名额(见附件一),提出推荐对象。于
2、市教育局成立评审委员会并下设评审专家组,负责具体评审工作。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,根据工作业绩,并通过组织“说课”、陈述和答辩等方式,择优确定“工程人选”初步名单。
3、市教育局党委对“工程人选”初步名单研究同意后,向社会公示。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确定“工程人选”, 并予以公布。
四、实施步骤
(一)特色培养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。工程人选要制定个性化专业发展规划,围绕教育、教学改革的重点和前沿问题独立或合作开展课题研究。
(二)成果培育。鼓励工程人选勇于创新,勤于反思,梳理总结教育教学经验,结合课题研究,形成教研科研成果。支持工程人选申报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教学成果奖,撰写论文,出版教育教学方面的专著。
(三)示范引领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,搭建平台,充分发挥工程人选骨干带头和示范辐射作用。市教育局利用网络平台,开设名师工作室。根据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安排,每人承担3—5 名青年教师培养任务。
(四)考核认定。培养周期结束,依据工程人选个人发展规划,对其师德表现、工作实绩、教学创新、教研科研、团队建设、引领示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,合格者认定为“莱芜名师”。
五、管理保障
(一)经费支持。市财政在培养周期内为工程人选提供2万元的专项培养经费,用于集中培训、专家指导、教育教学研究等。工程人选所在区、学校要从培训经费、研修学习和科研条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。
(二)平时考核。建立工程人选个人成长考核档案。依据其个人发展规划,定期对工程人选进行考核,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进行约谈。定期考核成绩作为届满认定的重要依据。
(三)终止情形。工程人选在培养周期内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终止培养任务,取消认定资格。
1.届满考核不合格的;
2.调出本市或调离教育系统的;
3.有违法违纪行为,或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情节严重的;
4.有其他应终止培养任务情形的。
附件一:“工程人选”推荐名额分配表
附件二:“工程人选”申报表
附件三:“工程人选”汇总表
附件一:“工程人选”推荐名额分配表
单位 |
幼儿园 |
小学 |
初中 |
高中 |
中职 |
合计 |
||
莱城区 |
3 |
8 |
8 |
2 |
2 |
23 |
||
钢城区 |
2 |
5 |
5 |
1 |
|
13 |
||
高新区 |
1 |
|
|
1 |
||||
雪野旅游区 |
1 |
1 |
|
|
2 |
|||
经济开发区 |
1 |
|
|
1 |
||||
农高区 |
1 |
1 |
1 |
|
3 |
|||
泰钢工业园 |
1 |
|
|
1 |
||||
莱芜一中 |
|
|
|
2 |
|
2 |
||
莱芜十七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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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|
1 |
||
莱钢高中 |
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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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|
1 |
||
鲁矿中学 |
|
|
1 |
|
1 |
|||
莱芜市实验学校 |
|
1 |
|
|
1 |
|||
高新区实验学校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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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|
|
1 |
||
鲁矿一小 |
|
1 |
|
|
|
1 |
||
鲁矿二小 |
|
1 |
|
|
|
1 |
||
莱芜市特殊教育学校 |
|
1 |
|
|
1 |
|||
市实验幼儿园 |
1 |
|
|
|
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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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机关幼儿园 |
1 |
|
|
|
|
1 |
||
市直民办中职(科技中专、旅游学校、机械工程中专) |
|
|
|
|
1 |
1 |
||
莱芜航空中专 |
|
|
|
|
1 |
1 |
||
合计 |
|
|
|
|
|
58 |
||
附件二
莱芜名师建设工程人选
申报表
区:____________________
工作单位:____________________
姓 名:___________________
莱芜市教育局制表
填表说明
一、本表采用A4纸规格,双面打印。
二、请用计算机或钢笔(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)准确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,书写要清晰、工整。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,可加附页。
三、表内的年、月、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。
四、“照片”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。
一、基本情况
姓名 |
|
性别 |
|
出生年月 |
|
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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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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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 面貌 |
|
行政(党务)职务 |
|
参加工作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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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|
|
教龄 |
|
从教学科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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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专业技术职务 |
|
获得资格时间 |
|
首次聘任时间 |
|
聘任现职级年限 |
|
|||||||||
通讯 地址 |
|
邮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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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|||||||||||
手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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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|||||||||||||
二、学习工作经历 |
||||||||||||||||
学 习 经 历 |
起止时间 |
学历 |
学位 |
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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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 修 情 况 |
起止时间 |
进修单位 |
进修内容及成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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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 作 简 历 |
起止时间 |
工作单位 |
专业技术(行政)职务 |
承担主要 工作任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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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个人业绩综述(近5年)
3000字以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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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止时间 |
讲授课程名称以及其他教学任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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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止时间 |
班主任工作经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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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教学工作量(近3年) |
||
2014年上半年 课时,2014年下半年 课时,2015年上半年 课时,2015年下半年 课时,2016年上半年 课时,2016年下半年 课时,2017年上半年 课时。 |
||
学校审核意见 |
(公章) 部门负责人(签章): 年 月 日 |
|
四、代表性学术成果(近5年)
学术 成果 1 |
名称 |
|
|||
期刊卷标、期号、ISSN码、CN码或著作ISBN码及CIP数据 |
|
位次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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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 成果 2 |
名称 |
|
|||
期刊卷标、期号、ISSN码、CN码或著作ISBN码及CIP数据 |
|
位次 |
|
||
学术 成果 3 |
名称 |
|
|||
期刊卷标、期号、ISSN码、CN码或著作ISBN码及CIP数据 |
|
位次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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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其他代表性成果
时间 |
成果名称 |
位次 |
批准部门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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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审核意见 |
(公章) 负责人(签章)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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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主要荣誉称号和奖励(近五年)
|
七、个人承诺
本人承诺: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,对因提供有关信息、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,责任自负。 签字: 年 月 日 |
八、学校推荐意见
(公章) 负责人(签章): 年 月 日 |
(教办公章) 负责人(签章): 年 月 日 |
(区公章) 负责人(签章): 年 月 日 |
九、区教育局(功能区社会事务管理局)推荐意见
十、市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
(公章) 主任(签章): 年 月 日 |
十一、市教育局审批意见
(公章) 年 月 日 |
附件三:
莱芜名师建设工程人选推荐汇总表
————单位(公章)
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出生年月 |
学历 |
行政职务 |
专业技术职务 |
评聘时间(起始年月) |
学校名称 |
学段学科 |
是否乡村学校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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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|
|
|
|
|
|
|
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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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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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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